充電樁配置是保障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基礎支撐,關乎市民出行便利與城市綠色發展。深圳市通過出臺系列管理辦法與規劃標準,構建起覆蓋新建、既有住宅小區的充電樁配置體系,明確配建比例、建設要求與管理規范,為設施建設運營提供清晰指引。以下從核心標準、建設流程、技術安全三方面詳細解讀深圳住宅小區充電樁配置規定。

一、配建比例:分場景明確配置要求
深圳住宅小區充電樁配置實行“新建從嚴、既有鼓勵”的分級標準,結合《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》與《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》要求,具體指標清晰界定。
新建住宅小區停車場需按100 %比例預留充電車位電力容量及安裝條件,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需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求。同時,配建充電樁的車位比例不低于總數的30%,新建充電設施單槍輸出功率不宜小于7kW。
既有住宅小區停車場鼓勵按不低于20%的小汽車停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。其中,區屬國有企業、事業單位及保障性住房項目等特殊類型住宅,配建比例需提升至30%。
二、建設流程:簡化手續降低落地門檻
為推動充電樁快速落地,深圳針對性優化建設審批流程,明確不同場景下的手續辦理要求。
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停車場同步建設充換電設施時,無需為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。個人或機構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,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,僅需完成必要備案手續。
涉及道路開挖的電力管線建設,需統籌周邊道路規劃同步實施,并依法辦理占用挖掘道路許可;不涉及新增建(構)筑物或規模較小的項目,可按規定簡化備案流程。
三、技術與安全:筑牢設施運行防線
充電樁建設運營納入全鏈條管理,技術標準與安全責任均有明確界定。新建充換電設施必須具備有序充電功能和接入虛擬電廠能力,存量設施鼓勵升級改造以適配智能電網需求。
安全管理遵循“誰投資、誰受益、誰負責”原則,建設運營主體需履行安全生產責任,設備采購、施工質量等環節需符合《深圳市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主體質量安全管理規范》。地下停車場充電設施宜布置在地下首層,同一防火分區內集中布置,并配備火災自動報警、自動噴水滅火等消防設施。
設施建成后需按《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驗收指引》完成驗收,并在市級安全監控平臺辦理信息登記,貿易結算用計量器具需申請強制檢定。
深圳住宅小區充電樁配置規定通過細化比例標準、簡化審批流程、強化安全管理,構建起全周期保障體系。相關主體可依據政策要求推進設施建設,社會公眾可通過“12350”等渠道反饋安全隱患,共同維護設施安全高效運行。
